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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

信息来源: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6-09-27

9月21日,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,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。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金星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,党群部、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
会上,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出台背景、重大意义、框架结构、核心要义以及贯彻实施的实践要求,深刻领会法典通篇贯穿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,立足企业实际提出贯彻意见。

会议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法治实践,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里程碑成果,对于企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要充分认识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,深刻理解核心内涵,重点把握制度亮点,不断增强贯彻实施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会议强调,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要学习任务。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学细悟,将学习法典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,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的能力。二要坚持学用结合,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。立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,把法典精神贯穿到规划编制、项目建设、生产运营全过程,严格落实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导向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,严守生态安全底线。三要抓实普法宣传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法典宣传,讲清新制度、新规定、新要求,持续强化全员生态法治意识,推动形成爱护生态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共识。(刘志伟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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