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福安市隆凯电机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生产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福安市隆凯电机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生产项目
建设地点:福安市铁湖工业区纬五路
建设单位:福安市隆凯电机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陈工
联系电话:0591-83355005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信函、传真或其他方式,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。